一拍 宜兴市新得利纺织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非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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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1031 | 修改时间:2020-08-24 16:11:31 | 浏览 10309 收藏 0
法院拍卖
资产介绍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基本情况摘自金土地估(法)第{2020}YXFY0515003号-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宜兴市新得利纺织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权证情况 案号:(2020)苏0282执267号 房产证号:1000069176、1000069178、1000069189; 土地使用权证宜集用(2012)字第02700017号; 标的所有人 宜兴市新得利纺织有限公司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宜兴市人民法院首封;抵押: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渚支行;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及性质:工业、交通、仓储; 土地性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 土地用途:工业 用地; 租赁情况:有; 过户情况:可以过户; 钥匙:无; 提供的文件 1、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3、评估报告;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8788.63㎡(其中有证房产总面积为5982.23㎡,未登记房产总面积为2806.40㎡); 土地使用权面积:16298.1㎡; 装修:请查阅评估报告,以实际为准; 1、有租赁,不负担租赁拍卖,承租人占有使用中,本院负责交付;2、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限制个人参与,投资项目需符合西渚镇总体发展规划,优先鼓励亚麻纺织、服装等产业,严禁化工等污染产业;3、房屋不允许翻建,更不允许新建房屋;4、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按相关规定与镇村签订新的土地租赁合同。交付情况:承租人占有使用中,其承诺拍卖成交后配合法院交付。 标的物估值 评估总价 10434200元 费用总价 税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后,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三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还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追偿。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拍卖款中不予承担。 1、房地产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3、拖欠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车辆\船舶:交易过户费:评估车辆费:验车费:打票费: 其他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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