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新芳铜厂有限公司整体资产 非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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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261 | 修改时间:2016-11-17 10:30:34 | 浏览 2222 收藏 0
法院拍卖
资产介绍
拍品名称 宜兴市新芳铜厂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及其他资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宜兴市新芳铜厂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1、工交仓储 2、国有出让土地 瑕疵说明 一、房产情况:宜兴市新芳铜厂有限公司的38幢工交仓储用房(其中有证房屋4幢,无证房屋34幢)。宜房权证杨巷字第H0000521~H0000524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宜兴市新芳铜厂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工交仓储,产别:股份制,登记建筑面积合计为8074.89㎡,经现场查看,物证相符,属完好房。另有34幢房屋,均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房屋实测面积为14254㎡。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共二宗地。 二、土地情况:①《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宜国(2008)第100864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宜兴市新芳铜厂有限公司,地号为320282015099002,用途为工业用地,登记土地面积为94766.3㎡,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2055年2月2日。②《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宜国用(2007)第111042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宜兴市新芳铜厂有限公司,地号为320282015050028,用途为工业用地,登记土地面积为32067㎡,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17日。三、其他资产情况:企业内铜炉及车辆、叉车等已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成交,故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新芳铜厂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实物现状为准,由竞买人现场看样确认。有意竞买人应在完全认可新芳铜厂破产财产瑕疵说明后方可办理拍卖报名手续,拍卖成交后,涉及拍卖土地、房屋等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费用和税金(包括由新芳铜厂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法院查封。 2.此次拍卖的资产以实物为准,不保证质量,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3.不提供销售发票及增值税发票。法院咨询电话:0510-8796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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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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