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江阴市大桥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江阴市砂山路98、100号的房地产 非权利人
收藏 举报
信息编号:919 | 修改时间:2019-08-12 10:42:48 | 浏览 7508 收藏 0
法院拍卖
资产介绍
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摘录自无锡市金博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锡金评报字[2018鉴]第04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标的物名称 江阴市砂山路98,100号房地产 标的物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5)锡法执字第380号 所有权证号 20160013581 土地证号 澄土国用(2009)第1187号, 澄土国用(2009)第1589号, 澄土国用(2009)第1203号; 标的物所有人 江阴市大桥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 标的物现状 房屋用途 非住宅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 租赁情况 有人占有,承诺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搬离 过户情况 依法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钥 匙 无 开发程度 已达到红线内外六通一平 权利限制情况 1、本院首封。 拍卖成交后提供给竞买人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情况 建筑总面积 1幢22374.26平方米; 2幢14567.7平方米; 附属设施:地下室5878.74平方米 宗地总面积 使用权面积 澄土国用(2009)第1187号:5649平方米; 澄土国用(2009)第1589号:3876平方米; 澄土国用(2009)第1203号:4764平方米; 土地终止日期 2038-11-03 装修情况 多数楼层为毛胚房,有个别楼层及个别部位已装修 其他介绍 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为一幢17层钢混结构的高层主楼及3层的低层裙楼,负1层为地下室 标的评估总价 295170100元 费用总价 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负担。 税费情况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须自收到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须在缴纳完毕后七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以上相关过户税费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费、水电煤费等其他费用请竞买人自行相关部门核实且均由买受人负担。 特别注意事项 一、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籍有需求的竞买人请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咨询。 二、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成交后,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视为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
评论
发布人名片
毛瑞
进入他的店铺
最近活跃时间:2026-01-21 13:23:00
APP下载
扫描下载厂房在线APP
十六年专注产业地产服务
猜你喜欢 换一批